什么是防爆監控攝像機
據了解,在現在的安防市場上來看,防爆監控攝像機可分為:本安型、正壓型、隔爆型,本安型是從限制電路中的能量入手,攝像機內部通過可靠的控制電路參數將潛在的火花能量降低到可點燃規定的氣體混合物能量以下,導線及元件表面發熱溫度限制在規定的氣體混合物的點燃溫度之下。在攝像機內部的所有電路都是由在標準規定條件(包括正常工作和規定的故障條件)下,產生的任何電火花或任何熱效應均不能點燃規定的爆炸性氣體環境的本質安全電路,由‘本安型’攝像機造價比較昂貴,現市場上很少見到。
“正壓型”防爆型式,就是在攝像機內保持持續的空氣或充入惰性氣體,以限制可燃性混合物通過外殼進入攝像機內部。
目前市場上防爆監控攝像機最常見的是一種‘隔爆型’防爆型式,它是把攝像機可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部件全部封閉在一個外殼內,其外殼能夠承受通過外殼任何接合面或結構間隙,滲透到外殼內部的可燃性混合物在內部爆炸而不損壞,并且不會引起外部由一種、多種氣體或蒸氣形成的爆炸性環境的點燃。把攝像機可能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的零部件均放入隔爆外殼內,隔爆外殼使攝像機內部空間與周圍的環境隔開。隔爆外殼存在間隙,因電氣設備呼吸作用和氣體滲透作用,使內部可能存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當其發生爆炸時,外殼可以承受產生的爆炸壓力而不損壞,同時外殼結構間隙可冷卻火焰、降低火焰傳播速度或終止加速鏈,使火焰或危險的火焰生成物不能穿越隔爆間隙點燃外部爆炸性環境,從而達到隔爆目的,于是許多以生產這種隔爆外殼為主安防企業,比如深圳市萬誠科技有限公司。
其實產生‘爆炸’和產生‘燃燒’所需要素差不多,需要同時具備三個條件才可能發生:第一,必須存在爆炸性物質或可燃性物質;第二,要有助燃性物質,主要是空氣中的氧氣;第三,就是還要存在引燃源(如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等),它提供點燃混合物所必需的能量。只有這三個條件同時存在,才有發生爆炸的可能性,其中任何一個條件不具備,就不會產生燃燒和爆炸。而在礦井、化工廠、軍工廠、軍火庫、油田、油庫等危險品生產或儲存地,前兩個條件基本具備,第三,就是來自工程商介紹的攝像機,因為普通攝像機的密封性能不可能阻止可燃氣體進入機體,而普通攝像機的電子元器件在正常工作時,都有可能產生火花、電弧和危險溫度,于是遇到進入機殼的可燃氣體,這樣安裝的攝像機不但起不到安全的初衷,倒成為了一個‘定時炸彈’。而真正的防爆攝像機的制造原理,也無非是為了讓以上三個條件不同時具備,才真正起防爆的作用。